宣判现场
母亲和他人争吵时,儿子冲动之下露出下体羞辱对方。1月19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因犯寻衅滋事罪,廖强(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宣判结束时,廖强当庭表示将上诉。
2015年6月17日早上6时30分,在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三市场,摆摊卖菜的曾某夫妻推着三轮车经过市场通道时,被廖强停放的小货车堵住去路。在要求廖强挪车的过程中,曾某的妻子王丽(化名)与廖强的母亲发生争吵。
廖强听闻争吵声后出门,并参与口角。在争吵中,廖强向王丽裸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并动手殴打对方。2015年7月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廖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