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石某群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他带领一群人来郑州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上承揽一些零碎活。没有几年,石某群就变成一个小有名气的包工头。可很快他就不满于现状。看到大老板们的阔绰,再加上工程款不好要,他心里秘密计划着“干大事”。据李某利供述,他和陈某成等人都是刷墙工,在1999年11月时,被石某群叫在一起商量“大事”。“他当时给我们说有一个‘黑吃黑’的生意需要大家一起干,干好了大家都能挣一笔钱!”李某利说,大家都没啥钱,也都知道石某群精明能干,就同意跟着他干。图为嫌疑人石某群。
其实,在石某群召集同伙之前,他已经秘密准备了三个月:从许昌购买5把由发令枪私自改装的左轮手枪,在被抢银行周边踩点,设计周密的逃跑路线等等。据石某群供述,作案前他已经掌握银行分理处的作息时间,就连作案时间他都是精心准备的,“那个时间点他们基本上已经把钱全部装好了!”图为嫌疑人李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