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海珠法院宣判一微信组织卖淫案
本次海珠法院首次在公开庭审中引入了微信直播环节,庭审现场以及宣判结果将会以最快速度发布到海珠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对案件有兴趣的民众可关注法院微信号关注庭审进程。
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并组织女性到广州市内宾馆卖淫谋取利益。今晨,海珠区人民法院对一个用微信等社交工具招嫖的团伙进行宣判,“90后”头目是累犯,获刑7年罚款30万元。据称这是一个有明确分工的卖淫团伙,有专人负责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有人负责微信聊天招揽顾客,还有专门负责在女性接客时望风者。
微信陪聊的 全是“汉子”
去年6月,此案曾在海珠法院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这个卖淫团伙的操作流水线逐渐明朗。据了解,19名被告中有11名都是“90后”,卖淫组织者万某、刘某和付某三人中,有两人都是“90后”,他们多是从湖南和湖北来广州打工的,其中不少是同学关系。此前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比如出租车司机、厨师等。
19人在团伙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三个“头目”(组织者)分别“控制”着不同数量的卖淫女性;同时,团伙中阿意、阿静等人专门负责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招揽嫖客,他们从网上下载漂亮女生的图片作为头像,以女孩口吻骗取嫖客信任,其实这些美女头像背后都是男性在说话;一旦生意招揽成功,常某、凌某等人就会组织卖淫女性到市内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并且还负责望风、收取嫖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