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骑好友摩托出车祸致残 父母将好友一家告法庭.
大多数人都知道,别轻易将自己的车交给别人开,出了事会很麻烦。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呢?昨天,记者从叠彩法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案件:自己的孩子因开了别家孩子的车,发生车祸致残,孩子父母一纸诉状将对方孩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16岁小玲和14岁小莉是同校好友。小莉私下买了一台白色燃油摩托车,不敢告诉家长。
去年6月10日下午,两个好朋友一起外出玩耍后回到学校。回校后,小莉的家长开车来学校接她。为此,小莉便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了小玲。
据小玲称,为了防止摩托车丢失,当时小莉请求她帮忙把摩托车骑回去,并代为保管。当天下午5点多,小玲骑着车离开了学校,沿芳华路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行驶到芳华路往西方向500米路段时,撞上了路面水泥护栏,人仰车翻。
小玲伤势严重,经鉴定,事故导致小玲脾破裂,并已手术切除,构成八级伤残。此外,她的牙齿1颗脱落,5颗冠折(牙齿露在外面的部分折断),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玲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小玲所驾驶的摩托车经鉴定为灯光不符合相应的要求。
为此,小玲家属找到小莉家属协商相应责任与赔偿事宜,未果。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今年1月7日,小玲父母一纸诉状将小莉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小莉及父母赔偿小玲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