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学生家长称,去年9月份以来,他为了上初三的孩子,已经交了近4000元给学校,这些钱除了伙食费、资料费外,还有很多搞不清的名目。“义务教育没有学费了,其他费用却比过去更多,这是一笔糊涂账。”
李先生表示,此前他们也配合学校填了贫困生信息表,但都是石沉大海。此前几年,孩子们的住宿贫困生补助金去了哪,他们也一无所知。
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1日,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曾联合下发《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该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办法》中明确指出,我省享受该项补贴的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殊教育学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办法》规定,该项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
昨日,记者已将此事向当地镇政府反映,并会对此事进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