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上述知情居民转述,坊间传闻此案与1天前在该县店门镇茶园村发生的杀人案系同一名凶手。
衡山县公安局1月15日张贴悬赏通告称,1月15日,衡山县店门镇茶园村十六组107国道旁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为男性,年龄25至35岁,身高1.7米以上,作案时骑一辆红色无牌照摩托车,头戴灰色耳罩,上身穿深红色棉袄,戴蓝黑色手套,下身穿蓝色牛仔裤,脚穿一双绿色鞋带的运动鞋。通告称对线索提供者将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在文末附有嫌疑人肖像照。
有当地网友称,上述杀人案发生在15日下午,系一女大学生乘摩的行驶至茶园村口一带,与司机发生口角,遭遇对方持刀袭击,听闻呼救声上前帮忙的一名老者被杀死,女大学生受伤。
地图显示,两个案件案发地点均为G107国道沿线,车程不足20公里。不过,衡山县委宣传部方面并未证实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