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下午,匡某带着康某和曾某到房山考点现场确认考场信息,康某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准考证。11月16日公司为康某办理转正手续。12月26日,康某拿着曾某的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监考老师在下午第二场考试时,发现康某所持的身份证与其本人差别太大,遂报警。警方将康某当场抓获。
今年1月1日,曾某在湖南某派出所办理户口时被抓,此时她才得知替考事情败露,自己已经被列为全国上网通缉在逃逃犯。
4人均被判拘役一个月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董莹介绍,4名被告人都来自湖南,并在考试之前都报名了一家名为“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专修班湖南站”的辅导班。3名被替考者报考的专业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MPA(公共管理硕士)。
据董莹透露,这个辅导班学费不菲,复习期间要交纳2万元学费,若通过考试还需交纳2万元。而3名“枪手”所提到的匡某就是这个辅导班的老师,同时,匡某还是湖南誉元档案技术管理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曾某的男友。
昨天上午11点半,法庭审理结束当庭宣判,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谢某、马某、胡某和康某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听到宣判结果,四人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宣判后,审理这三起案件的法官董杰告诉记者,考虑到4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希望能给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只按照拘役刑的最低刑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