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就到这了。”据李振海称,等他再恢复意志时,发现自己躺在离家二三百米的地方,媳妇就在自己身边,没多久他就被警察带走了。
“当时发生了什么?”“身边还躺着其他人吗?”“看见救护车了吗?”面对检察官一连串的提问,李振海一直表示,“自己想不起来了”,“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被人打了”……他承认自己以前也因为喝酒脑袋“断片”过。
根据刘老太的丈夫证言称,事发时他在家中休息,听外面有响动,他就起身出门看。看见李振海醉醺醺的,直冲着他扑来,嘴里嚷嚷:“你走,你给我走。”李振海打了他一拳后,正准备离开。
此时,房中的老伴闻讯出门,拉开李振海,叫他赶紧离开。没想到这时,李振海抄起路旁的木棍向老伴抡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振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