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告知,虽然店铺地处外环外,但由于其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新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1月13日9时30分许,虹口公安接匿名举报称,在巴林路30号门口有人燃放鞭炮,据燃放者卞某介绍,这个地方在年前发生火灾后,打算重新开张,故燃放一串2000响鞭炮。后经讯问,其鞭炮系其妻在运光路一香烛店购买,据消防部门介绍,售卖烟花爆竹需要销售许可证,香烛店属于非法经营。随后,警方对燃放人卞某罚款100元,对经营人郭英报处行政拘留5日。
1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查禁工作。上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出席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力度。要围绕堵源截流、严管严控两个重点,通过面上控、路上查、道口堵,加强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打击;要强化宣传发动,发动基层单位登门入户开展宣传,真正让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