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怀有八个月身孕的佟某某和王某一起在网上打广告,“有需要领养宝宝的加QQ私聊。”
2015年1月25日,买家薛某某到大连接两人前往上海待产并支付3000元“首付款”,约定待佟某某生产后将婴儿以3万元卖给薛某某。三人在前往上海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佟某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多人,其行为侵犯了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对被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不否认,但辩称“我是把孩子送给对方,对方自愿给我补偿,不属于贩卖儿童。”佟某某则表示自己对于王某将孩子出卖的事实不知情。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佟某某出于非法获利目的,多次贩卖刚出生或还未出生的亲生子女,视其行为,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贩卖儿童罪的罪名成立。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佟某某是从犯,比照主犯予以减轻处罚。
近日,辽沈晚报记者获悉,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佟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零四千元予以追缴、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