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阿强称自己在读研究生并有背景,小丽怀孕后两人准备结婚。正在两人筹备婚礼发喜帖时,和小丽、阿强同是初中同学的小芳,告诉小丽,阿强和她曾交往过一年并骗取她大笔钱财。小芳报警后,阿强被警方抓获归案并被提起公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以阿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与初中同学“恋爱”骗18万元
阿强是四川人,初中时在中山读书。2011年6月,在四川的阿强通过QQ联系上了在中山工作的初中同学小芳。两人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阿强用自己手机丢失等各种理由向小芳借钱。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自称是阿强表妹的女子,用阿强电话和QQ同小芳联系。虚构阿强生病、诚意金、支票、银行账户障碍等各种理由,多次骗取小芳钱财共计人民币180649元后挥霍。2012年3月,小芳催促阿强还钱,阿强失去联系。小芳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再骗初中同学被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