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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继父性侵十年自杀 留遗书给生父

2016-01-13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桃之妖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曾经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和同情的“吴江22岁女孩遭受继父10年性侵和骚扰而最终选择自杀”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今天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禽兽继父、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张某的辩护人也认为,被害人给生父的遗书中提到了被性侵的事实,但并没有表明是因受到性侵而自杀,小欣是由于工作、恋爱等因素导致情绪无法正确宣泄而自杀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曾作过多次稳定供述,其情节与被害人给生父的遗书相印证。被告人张某身为继父,与和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被害人小欣在被强奸十多年后自杀,强奸行为并非被害人自杀的唯一诱因,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继父女,两者存在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犯罪行为严重违反家庭伦理,且被害人当时是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幼女,犯罪行为对于被害人的健康成长和发育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并导致其性格养成的缺陷,据此可以认定被告人张某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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