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得知后,立即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并对胡某进行谈话调查,过程中,胡某态度极为恶劣,未向组织陈述事实真相,采取隐瞒态度,推辞说是本人QQ号密码被他人盗用,为他人所为,并向嵩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报警。
报案后,学校领导又多次向胡某说明事件的影响性与严重性,胡某迫于压力说出事实真相:QQ聊天淫秽说辞为本人所为。
鉴于胡某身为人民教师,擅自利用QQ网络工具与本班女生谈论淫秽内容,对学生进行威逼,经学生截图上传QQ聊天内容至微观云南、微博网站后事件得以曝光。此事件发生后,胡某本人态度极为恶劣,未曾对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故意对学校组织隐瞒事实真相,由此对学生身心及家长造成了极大伤害,给学生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也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经1月12日校务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决定给予胡某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