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父后来说道,他若不亲手杀了儿子,他的家就永无宁日,他的母亲、妻子就无法正常生活。没有人愿意杀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他追悔莫及。
2015年12月29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汪父故意杀人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汪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