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起诉称,2013年,在2000万元贷款逾期,罚息已近600万元的情况下,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只依据企业提供的报表,又为该企业放贷2700万元;在企业不能按时结息时,银行贷款后的检查表却仍显示正常。
刘先生称,自己是该笔贷款的担保人,当他发现银行违规放贷后,就向内蒙古银监局进行了投诉。2014年,鄂尔多斯农商行被鄂尔多斯银监分局行政处罚20万元。
刘先生认为,虽然银监局处罚了鄂尔多斯农商行,但这罚款属于以罚代刑,银行还存在擅自给贷款延期等其他违规行为,因此贷款担保人刘先生向内蒙古银监局申请信息公开,希望能了解自己投诉举报的事情为什么没有被一一查清。但令刘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的申请被驳回。于是,他又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复议,但再次遭到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