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
他请求,三门峡中院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此外,他要求赔偿被羁押2410天的赔偿金529525.2元(从1992年1月13日被带走控制算起,至1998年8月21日取保候审释放日止,每日赔偿金额219.72元,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赔偿标准计算),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对于经济损失,高炎龙说说,原本他从事编织袋买卖生意,每年能挣8万元左右,被卷进这起杀人案后,他被关押了2410天才被保释出来,至少造成经营损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