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上海南北高架行驶时,遇到车辆逆行。事后据“警民直通车-上海”报道,交警通过行车记录仪所拍到的牌照号找到了逆行违法的驾驶员并处以扣留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据违法女司机潘某称,由于对道路情况不熟,发现走错路后在高架上驾车原地掉头逆向行驶。
另外,其他城市已经尝试用行车记录仪对部分交通陋习进行记录。比如浙江杭州交警鼓励车主,利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照相机等工具,拍摄不文明行为的队伍。湖北武汉的公安交管部门则鼓励市民用行车记录仪,对车辆任意插队的“加塞”行为进行抓拍。
据5月报道,2015年1月1日至5月5日,深圳交警共接受交通违法举报2919宗(线索5970条),其中以行车记录仪视频、图片举报的达70%,符合举报条件并依法录入的交通违法918宗。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442宗,发放奖金5万余元。
记者查阅发现,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 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