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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妹将继母诉至法院 要求继承亡父房产被驳回

2016-0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四兄弟姐妹将继母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亡父生前遗产,继母拿出遗嘱和赠与合同与其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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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3日,李老汉与张某签订赠与合同,将涉诉房产赠与张某,并有二位邻居见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法院分别向涉诉赠与合同两位见证人当面询问,二人均表示认可上述赠与合同及其签名的真实性,并均称2011年4月3日当天李老汉、张某二人一起找到他们进行见证,当场签订的赠与合同,李老汉精神状况良好。且李老汉在世期间,四位子女基本不来看望老人。

  法院认为,该赠与合同,系赠与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法院判决驳回李家四兄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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