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负责人表示,《减持规定》意在有效防范大股东和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同时保障其转让股份的基本权利,并鼓励大股东在股价低迷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维持二级市场的稳定;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先于大股东减持,提振中小投资者持股信心;强化大股东及董监高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责任意识,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向市场传递监管层维护市场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减持规定》释放加强投资者保护的信号,为直接融资市场的壮大奠定基石和前提。”中金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来看《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可以阻止减持潮的爆发从而稳定市场情绪,长期来看遵循和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事后监管”的理念,约束大股东、董监高的行为,释放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信号。
在风险相对较高的资本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为市场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石和前提,为投资者参与到注册制、战略新兴板等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信心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