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清晨6时43分,玉林市公安局石和派出所民警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石和镇石和圩市场附近有一楼房起火,要求出警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发现起火楼房为石和镇大义村村民陈某初的房子。民警现场看到,陈某初所住房间门被烧坏,房内的三人已经死亡。
案情重大,石和派出所立即向福绵分局汇报。接到汇报后,福绵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局局长刘泳志迅速率领副局长陈文胜、封吕江前往案发现场处置,并由分局刑侦大队牵头,石和派出所等部门民警组成的专案组立即在现场开展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