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团伙先后通过网络从四川、广西、广东、贵州、云南、山东、福建等地物色卖淫女40余人提供色情服务,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该组织甚至建立嫖客微信群、QQ群,让群员分享“事迹”和对服务进行评价,扩大传播效果。该团伙卖淫女具流动性,不定期轮换“空降”全国各地,卖淫女向兼具组织介绍双重身份转变,嫖客在群里相互介绍,谁介绍谁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