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小孩是一件热闹开心的事情,可有些人却打着续香火的幌子干违法的事情。近日,六安舒城一男子为了续“香火”竟然花钱购买精神不正常的痴呆女,强迫与其发生关系。
“能吃、能喝、能传宗接代”,虽然这位女子精神发育迟滞,但为了延续香火和管得住,舒城男子江小华还是狠了狠心,倾尽所有花了6万多元,与本村人江小军一起远赴贵州将其买来做媳妇,并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然触犯刑法。
近日,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段新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江小华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三、被告人张兰(女)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江小军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段新,男,50后,贵州人,曾因犯拐卖人口罪、盗窃罪获刑。被告人张兰(女),60后,贵州人。被告人江小华,80后,舒城县人;被告人江小军,男,60后,舒城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