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女士通过ATM将7万元转账至一个账户,事后,杜女士声称自己操作失误,要求这个账户的主人王某归还这笔钱,可是王某却称7万元是杜女士丈夫的欠款,拒绝归还。于是,杜女士诉至法院。那么,王某最终是否需要归还这7万元呢?
2014年6月13日和7月3日,杜女士分别将2万元及5万元转账至王某名下账户。她说,后来发现转账错误,要求王某返还这笔款项,遭王某拒绝。
在庭审中,杜女士称,她本想将这两笔钱转给张姓朋友,不料对方没收到钱,她也不知道,她其实并不认识王某。
王某则称,他与杜女士夫妻原本是朋友关系,2014年6月初,杜女士丈夫向王某借款7万元用于经营快递公司,约定1个月内还清。2014年6月13日和7月3日两次转账,都是杜女士丈夫用其妻子的银行卡还款,这样的行为是杜女士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