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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瞒妻2万元“卖”女儿 想要回来被对方拒绝

2016-01-10 来源:光明网 编辑:大付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27岁的陈斌后悔了大半年:他把女儿“卖”给了别人。现在,他和妻子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尽快要回女儿,一家三口能生活在一起。目前,山阳县公安局已受理此案,调查是否属拐卖儿童。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根据《收养法》,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另一方不知情,擅自将子女过继给别人,该行为亦无效。

  范钦律师说,现在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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