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资料显示,2012年年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分配情况,进行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摸底。
最终发现,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2009年至2011年的3年间,缺口不断扩大。其中2009年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若不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规定,当年的电价附加收入补贴,要给当年发电上网的新能源企业。但是中国不少光伏或风电企业发现,自2009年开始,他们领取到的这部分补贴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他们经常被拖欠两年以上财政补贴资金,2012年时,有一些企业甚至都要破产了还没有领到前几年的补贴。
这种情况在2012年之前的两三年间越发严重,引起了诸多企业的不满。更重要的是,企业突然发现,这笔补贴经费从征收到分配,再到监管,竟然全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而当拖欠补贴现象越来越严重时,价格司竟然不知道究竟缺口有多大,也不知道有多少企业没有领到补贴。
无奈之下,2012年,可再生电价附加的管理权和分配权,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转给了财政部相关司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与财政部等三部委为此联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不过,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上留下的缺口依然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