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天元区检察院最终对小军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结合调查情况对其进行了教育,发放了青少年性教育读本。2015年9月份,小军考入某重点大学就读。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文介绍,慎用刑事起诉,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未检办案和普通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所在。
天元区检察院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积极适用不起诉相关规定,出台了《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快速审批机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与这一原则不谋而合。2015年醴陵市检察院对9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占涉案人数的64%,不诉率为78%,比2014年同比上升了25%,未成年人不诉率大大超过起诉率,这对挽救、教育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