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荆姚镇原任村一村民李某平日嗜赌成性,但却无任何经济收入,为了筹措资金用于赌博,李某将寄养在自家的近两岁亲外孙卖给他人,获得了4万余元非法收入。
2015年8月份,蒲城县公安局荆姚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检查工作时,得知辖区原任村一村民李某花钱大方,且寄养在自家近两年的外孙子一时不见踪影,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李某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平日生活比较贫困,但该人却爱赌博。”民警说,走访过程中,村民反映李某近期出手阔绰,且在家中寄养了近两年时间的亲外孙也不见踪影,别人问其外孙,李某称已送回陕北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