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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城妻子曲松枝一审被判七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01-08 来源:财新网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其丈夫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去年10月12日,湖北咸宁中院公开宣判李春城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资料图:曲松枝。 图自成都红十字会网

  2016年1月8日上午,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夫人曲松枝受贿案一审宣判;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据财新记者了解,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利峰担任了曲松枝的辩护人。

  在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曲松枝曾任市卫生局科技处处长、成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及常务副会长等职。2012年12初,李春城因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曲松枝亦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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