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敏超
丽江中院批准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徐敏超患有旅行性精神病,评定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旅行性精神病是一种常见的突发性精神障碍,一般无需特别治疗即可恢复,平均康复时间为8小时。近年来,在我国铁路列车旅客中常见此病报道,并导致恶性伤亡事故发生明显增加。
2007年12月25日,丽江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徐敏超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出狱后表示要积极面对生活
昨天一早,李春光接到一个丽江的座机号码。接通电话后,“李律师,你好!我是徐敏超。”李春光说,接到电话后,他为徐敏超感到高兴。
“他出狱后,第一个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对他说,社会和亲戚都没有抛弃你,要积极面对眼前的一切,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李春光说,徐敏超是在监狱外一个店铺里,用座机给他打的电话,除了致谢外,徐敏超还表示,一定要积极面对生活。
据了解,徐敏超的姐姐专门赶到丽江,将弟弟接回吉林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