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范畴讲,“陪床保姆”其实是某种意义上的老人性伙伴。表面上看,这种现象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需求就有市场,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但“陪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独居老人和“陪床保姆”已经构成了一种“非法同居”关系,有悖公序良俗。“陪床保姆”的出现,既扰乱了家政保姆市场,败坏了家政保姆的形象,又践踏了社会公德,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陪睡保姆
又称“特护保姆”,服务对象为老年鳏夫或成年男性,保姆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一般在30至40岁之间,提供陪睡服务会增加收费。而雇主多数为市内老年人,其中还有部分情况是子女想为孤、寡老人尽一份“孝心”。因涉嫌变相卖淫,上海拟禁止陪睡。
暗访陪睡保姆:多为农村妇女为老人提供性服务
随后,记者又到另一家中介公司,一位男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手头有几个这样的老太太,可以安排“相亲”,不过价格要比普通保姆高一些。随后,记者致电多家婚介公司和中介公司了解到,不少婚介和中介公司都表示可以代理这样的业务,而多数做“陪床保姆”的,都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
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的张姓大爷说,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在牡市做生意的孩子把他从农村老家接到了城里。“房子舒适,也不愁吃不愁穿,可一个人住在里面,像装进了笼子。”张大爷曾想过再婚,但看到身边再婚的老人与儿女关系不好处理、财产问题不好协调、感情难以同步,便打起了退堂鼓。
去年,张大爷看邻居赵老头找了个“陪床保姆”,自己也萌生了这种想法。他到中介公司一问,还真找到了一个“陪床保姆”。“这种关系挺单纯、挺轻松,也不会有财产纠纷。”张大爷说,他对“陪床保姆”还挺满意,对此,孩子们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