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在网上相识后,为了弄点钱花,分工合作抢劫卖淫女。
他们认为,在日租房里抢劫,不算入户抢劫,就算被抓也不会很严重。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三人被认定入户抢劫,两名主犯获刑十年,在外接应者也获刑五年十个月。
卖淫女发布卖淫信息被两名男子抢劫
女子孙某没有工作,在网上通过QQ发布卖淫信息,然后在沈阳市皇姑区的出租屋里从事卖淫活动。
2014年3月21日凌晨1时左右,孙某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说要包宿,谈好价钱后,孙某把地址告诉了对方。
大约一个小时后,男子如约来到了孙某的出租屋,进屋就给了孙某800元。睡梦中的孙某听见开门声,惊醒后发现男子正在开门,又从外面进来一名男的。两人进屋后,把孙某放在衣柜里的钱包翻了出来,里面有现金、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两个人离开后,孙某挣脱捆绑的胶带,到邻居家借电话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