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杨学奇强奸18名女子被核准死刑。他屡用剪刀剪内裤作案,受害人中12人未成年,最小的13岁。因此案被捕前,他入狱5次。
法院称被告人杨学奇强奸18名妇女,其中强奸8人既遂,强奸10人未遂;杨学奇实施盗窃3起,窃得财物共计4200余元。
2011年10月,河南省许昌市某中学发生一起强奸案,一男子潜入校园,将一名女生打晕后作案。通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该案与一个月前邻市发生的校园强奸案作案手法相似。办案民警发现该名罪犯作案手法娴熟,有反侦查意识,应该有作案前科。据此,办案人员决定首先排查两劳释放人员。
就在公安机关排查期间,又有3所学校分别发生了3起强奸案,作案手法与前两起案件如出一辙。
2012年3月28日,侦查人员排查到两劳释放人员杨学奇时,检验结论显示其DNA与案发现场留下的作案人DNA一致,公安机关对杨学奇实施刑事拘留。杨学奇交代,他在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短短8个月时间内,作案共计14起。了解杨学奇经历后,令办案人员吃惊的是,杨学奇从1987年起分别因盗窃罪、脱逃罪、抢劫罪被长葛市法院和西华县法院判刑5次,在监狱五进五出。该系列强奸案发案前不满一年,杨学奇刚服完四年有期徒刑被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