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隐瞒怀孕周数
“根据相关计生政策,如果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女性,想要终止妊娠需要计生部门签发《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否则我们无法为她办理住院手续。”医生说,在得知需要计生部门开证明后,这对夫妇离开医院,几天后拿着一份由孕妇老家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来,要求引产。
既然终止妊娠是出于孕妇及其丈夫的自愿,那医院似乎不再有理由拒绝。但就在做入院前的检查时,医生赫然发现,孕妇的实际怀孕月份与她告诉医生的日子并不相符。“按照她告诉我的月份,现在才26周,但B超检查显示胎儿实际应有28周大了。”医生说,B超测月份虽然没法精确到具体天数,但绝对不会误差达2周之多。
根据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其中要求禁止28周以上的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