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资收费50元 旅店一次抽10元提成
杨某说,每次有人想要“特殊服务”的时候,她都会主动告知对方的卖淫的价格是50元,而这皮肉生意的钱她自己要留下10元,而大妹会得40元。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杨某在旅店内,以卖淫女收取每位嫖客人民币50元嫖资,然后自己扣下10元,大妹获取40元的手段,容留卖淫女大妹同仨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