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警方:车上钞票没有损失
广州日报讯 (记者 陆建銮 通讯员海公宣、 龚宣)广州海珠警方通报,12月25日15时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赤岗路某银行门口的押钞车内有1名男子头部受伤。接报后,警方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后经到场“120”医务人员证实该男子已死亡。
据警方初步调查,死者张某(男,25岁,广东人),是某安全押运公司的押钞员,当日与该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一同执行押运任务,在同事随同银行工作人员押钞进入银行后,独自留守车中,后被发现受伤。
警方结合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证实张某因头部中弹身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员伤亡,该运钞车上的钞票没有损失。
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惊人:去年曾发生类似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穗保就曾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去年2月8日上午,广州穗保安全押运公司一名押钞员邓某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邓某持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穗保公司一名负责人称,邓某从金库运钱出来后,准备送到某银行。车行驶到内环路恒福路上方时,他的手机没电关机了,他想换手机电池,谁知手机掏出来掉到脚上,他弯腰去捡手机,这时旁边的枪突然走火,击中他的头部。
好端端的枪支为何会突然走火?当时穗保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押钞员所持的防暴枪有两道保险:其一是扳机保险,另一个是限位槽,“押钞员上车后枪支并不是处于上膛的状态,所以自动击发的可能性很小”,对于为何两道保险会同时打开或者失效,应由警方枪支管理部门作出鉴定。不过,家属称,邓某工作5年,都用这枪,不可能自己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