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民警只批评教育未处罚
随后,华商报记者根据该警车车牌号向宝鸡警方求证,得知该辆警车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的执法车辆。
昨日上午11时许,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负责人介绍,12月24日上午11时许,一辆三轮摩托车所载物品超长,违法装载,该大队两名民警正常执法,三轮车车主担心处罚,扒在警车副驾驶车窗上不断向民警求情,不要处罚他。交警见状后,立即下车,将车主扶起,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让其驾车离开,并未处罚。
该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违法装载记1分,罚款100元,民警念其挣钱不容易,所以以批评教育为主。
至于民警为何将警车停在斑马线上,该负责人说,民警执法临时靠边停车,停在斑马线上,主要是为避免影响此处车辆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