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 被抓时才得知打死了人
鉴于案情严重,经开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情况汇报给昆明市公安局便衣分局一同侦查。民警调查发现案发当日凌晨5点多,一辆银色小轿车出现在案发地附近,很快便离开了。民警还调查到,有人曾听到案发前一天,客人和馄饨店的老板发生过争吵。
12月初,民警锁定了那辆嫌疑车,并发现嫌疑人暂住在经开区。12月11日,在阿拉乡一农贸市场内,民警将嫌疑人把某(男,45岁,嵩明人)抓获。当时正在挥刀宰杀活禽的把某,看到民警有些错愕,完全不知所以。直到民警说出馄饨店店主重伤身亡,他有重大嫌疑后,他才反应过来。随后,民警从把某的车上搜到作案时用的1根1米长的棍棒。
动机 怀恨在心一直想报复
把某交代:案发前,他在离馄饨店30米远的地方宰杀活禽,虽离得近,但他和店老板郝先生并无来往。但就在案发前一周的一个早上,他去郝先生的店吃早餐,因肚子不是特别饿,他只想吃个小碗了事,谁知因为大小碗的事情和对方发生了口角,这才有了开篇的一幕。对方竟对他说“吃不起就滚”,这让他自尊严重受挫,于是便想报复店老板。
案发当天凌晨5点,他开车去进货时,正好路过馄饨店,他便下车捡了两块石头,准备砸混沌店的门及房顶解气。看到郝先生独自一人在店里,想起一周前受到的侮辱,他怒火中烧便从后备箱里拿出平日用来防身的棍棒,冲进馄饨店,对着店主当头就是一棒。但第一下被店主用手挡住,这让他更生气,于是又打了第二棒,这一棒正好落在店主的头上,店主应声跪坐在地上,他又用棍子捅了一下对方的胸部,看到对方无力还击,他将郝先生烧的水打翻后,这才解气离开。
民警说把某被抓后才知道对方已伤重不治身亡。目前,因涉嫌故意伤害,把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