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车体用材并非钢铝 车内座位未加装安全带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刘赐宏介绍,坠崖车辆为油电混合老年代步车,刘某买车后为该车上了非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在推行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该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在该案件定性及之后追究刘某刑事责任中,需要适用哪条法律依据至关重要,因此需进一步调查才能认定。”
华商报记者从交警部门提供的现场图片中看到,该代步车坠崖后前脸严重受损。从外表看,该代步车与普通轿车差别不大,但从车身材料的破损处观察,该车车体用料并非钢材、铝材等,而是类似于玻璃钢的材质,且车内座位上也未加装安全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而多数老年代步车非机动车,因此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刘赐宏表示,不少代步车合格证上标注时速可达到50公里,一旦发生意外,乘客和行人人身安全很难得到保障,提醒大家尽量不要购买、使用老年代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