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说,国家实行“营养餐”制度后,唐某长期不安排学生星期一吃早餐,但向上级虚报学生营养款。
法院查明,在提成约定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学生就餐人数减少、食材成本在增加等原因,刘某没有按约定给唐某钱,2010年秋季以来,唐某收受的提成款共计3.98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收取食堂提成,唐某还曾收过3780元校服回扣,2013年12月,唐某把这笔钱缴给了仪陇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