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李某出门买了拉杆箱、推车、抹布以及清洁用品。回到房间后,他将墙壁上、门上、卫生间内的血迹擦拭干净,后将李某的尸体装入拉杆箱内,用推车将尸体拖至宾馆门口,然后用事先开来的三轮车将尸体运到松江区沪淞公路东泗桥,遂抛尸至桥下的河道内。
在派出所到案后首先保护女友
抛尸时,李某将行凶时所用的铁榔头和衣物一并扔入河中。据李某供述,他在作案之后,曾经翻动过金某随身携带的背包,并拿走了500元现金、两部手机以及两张银行卡。
金某家属发现金某失踪后,找到李某讨说法。在识破了李某的谎言后,金某家属报了警,公安机关将李某逮捕归案。经调查,李某用铁榔头反复敲打被害人金某头部,致其颅脑损伤而死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李某透露,自己在作案后曾经计划逃跑,但怕牵涉到女朋友,所以并未实施。“我到了派出所后,就一直说让警官能保护我的女朋友,我就把所做的一切都坦白。”李某始终声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与女朋友没有关系。
在庭上的最后陈述时间,李某表示,由于一时的冲动对被害人家属造成无法挽回的伤痛,很自责,“我认罪,接受法律对我的一切制裁,也恳求法官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好好反省,我对不起我父母,对不起被害人家属。”
法庭将择期对该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