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警方深入的调查,却有了一个更加让人意外的发现。朱先生的这位前妻,在生育之后,并没有尽一个母亲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抚养,而是通过一个叫芳芳的中间人将孩子卖给了别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
朱先生的前妻小丽说,当时让对方支付了住院费和营养费三万元,然后就让中间人芳芳抱走了刚出生的孩子。
作为母亲,朱先生的前妻小丽说,从一出生就没有见过孩子。她也想见孩子,但是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她实在没有脸面去面对这个孩子。
然而,说到当初为何要把孩子卖掉,小丽解释说,因为家境不好,实在是没有办法。“俺爸他是为了我好,也是为了他家庭,因为当时我哥他们都结婚了,我爸说这个孩子留下来(没人照顾),就是家庭条件(不好),当时没人管这个孩子,当时我的精神状态也不好,也是没有人,也是家里没有钱当时。”
目前,小丽,小丽父亲还有那位中间人芳芳,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临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