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并没有目击者,女子在现场是泣不成声。
为了保护现场,民警告知女子不要移动位置,随后通知了刑侦部门。
执法记录仪现场:说有交通事故后来又说有人开枪打人,我过来一看果然有一个,挨沙枪打了,人可能已经不行了。
很快,刑侦部门的办案人员到达现场。民警调查发现,伤者李某和女子梁某是夫妻关系,他们是附近石灰加工厂的工人,两人有一个2岁的孩子,而案发现场就是他们在加工厂临时的家。经法医鉴定,李某锁骨位置受枪伤,流血过量,已经死亡。听到这个消息,梁某突然晕倒地。随即,一组民警将梁某往医院,另一组民警留下来勘查现场。
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 副局长 樊长英:为什么这个死者翻倒在这里,在他的下面又有一条他本身干净的内裤在那里。当时唯一的在现场的证人,或者是目击者就是死者的老婆。
由于梁某已经晕倒,不能进行讯问,民警只能在案发现场继续寻找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可是,房间里一切都很正常。难道真如梁某所说,是突然有人来偷东西,进而枪杀死了李某吗?
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 副局长 樊长英:三千多块钱的现金完好无损,而且房间里面的窗户还有被子都很整齐,因为没翻动家里面的东西,所以我们认为,财杀的可能性相当小。
尸体伤口里发现木屑,加上门口有细小的滴状血滴,民警判断,受害人就是在门口中枪的,确定有人从房间里面开枪。但是,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迹,难道是死者李某的妻子梁某开的枪?难道这就是梁某一开始谎称是交通事故的原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