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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我就是我”,男子买房21年后成“无房

2015-10-25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安庆市民王小虎21年前买了套单位的福利房,并领取了房产证。可近日,他到当地住建委开房产证明时,却发现自己竟成了无房户,原来当年单位代办《房屋所有权证》时,把王小虎登记成了“王晓虎”,而想要将这套房上市交易,王小虎首先证明登记的“王晓虎”就是他自己。可这怎么证明呢?王小虎跑了一个月,结果发现这事看起来虽小,但做前来似乎无解——产权产籍部门要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而派出所称“我就是我”之类的证明已一律停开。

  律师:办理单位也可调查取证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翔律师表示,房产所有人的认定以房产登记证书为准。从当事人王小虎叙述的情况来看,属于房屋权利人姓名登记错误。如果依据原始的登记申请材料,结合其他登记信息(如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共有人情况等)能够充分认定房产登记的“王晓虎”实为王小虎,则王小虎作为房产的权利人可以依据《物权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以权利人姓名登记错误为由,申请更正登记。

  何律师说,如果依据现有的材料,无法充分认定王小虎叙述的事实,办理单位可找当地社居委、公证机关,通过调查原始申请材料、询问当时办理登记的相关人员,以及查验当前房产权属状况等方法,对王小虎所述事实部分予以查证。查证后,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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