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此后,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钱仁凤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下午3点,上游新闻记者在云南省高院获悉,该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
在家属以及辩护律师的陪伴下,钱仁凤走出了云南省高院的大门,门外阳光正好,照在这个瘦小的身躯上,而她上一次看到外面的风景已经是9月份庭审时的匆匆一瞥。如今,钱仁凤终于告别了13年的狱中生涯,她出来后她眼眶微红着对所有人说的第一句话只有简短的两个字“感谢”。
在钱仁凤看来,未来的生活还不甚清楚,但她希望做错了事情的人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真凶必须要抓到。
当坐上回家乡的车上时,钱仁凤终于失声痛哭。
警察刑讯逼供用皮鞋打我的脸
上游新闻:当年投毒案发后你有没有认罪?
钱仁凤:当年他们逼着我认罪,因为当年我才十七岁,什么也不懂,我就是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我什么社会经历都没有,很无助也很害怕,他们一直逼着我认罪,我也没有办法。
上游新闻:他们用了哪些方法来逼迫你?
钱仁凤:我不认罪,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皮鞋的跟有点高。我在坚持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又将我的双手反铐。当时的心情就是感觉很黑暗很绝望,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