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多次申请再审
2010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驻成为钱仁凤代理律师,经过多次与钱仁凤沟通,并赴巧家与其家属接触后,2010年9月7日,钱仁凤和父亲委托杨柱,对当年的投毒案进行调查取证和申请再审。“经过我的实地调查,我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钱仁凤就是投毒者。”杨柱称。
2011年,律师杨柱代钱仁凤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认为,原审所认定的证据经过原审法庭的质证、认证,证据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钱仁凤的再审申请书。
此后,律师杨柱和钱仁凤的亲属分别向多个政府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但均石沉大海。
转机出现在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钱仁凤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杨柱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在庭审结束时,主审法官表示,由于该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将提交审委会讨论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