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团伙长期在深圳成立所谓的“工作室”,以微信群为平台,将分散的卖淫女通过微信虚拟环境组成以“群”为单位的卖淫利益共同体。组织者依托微信实施组织招募、容留和管理行为,并对自己团伙管辖的卖淫女成员进行形象包装、伪造个人资料假扮模特明星的方式,以提升卖淫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