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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男子23年前杀人放火案再审:称遭逼供

2015-12-18 来源:央广网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23年前海南海口发生一起命案,陈满被认定为凶手。然而,二十几年来,陈满的家人和辩护律师一直在为他申诉,认为陈满无罪。就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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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被判死缓 诸多因素致未上诉

  同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杀人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上对案发过程和案发原因是这么认定的。

  经审理查明,1992年1月,被告人陈满搬到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钟某所在公司的住房租住。期间,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某发生矛盾,钟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于同年12月17日要陈满搬出上坡下村109号房。陈满怀恨在心,遂起杀害钟某的歹念。同年12月 25日晚七时许,陈满发现上坡下村地面停电并得知钟某要返回四川老家,便从宁屯大厦窜至上坡下村109号,见钟某正在客厅喝酒,便与其聊天,随机陈满进到房间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趁钟某不备,朝他的头部、颈部、躯干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钟某当即死亡。接着,陈满将厨房的煤气罐搬到钟的卧室门口,用打火机点着火焚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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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律师说,面对这份判决,陈满本想上诉,但因为不懂法律,又苦于无法见到自己,错过了提起时限,导致没有上诉。而法院也未给辩护律师送达判决书副本。

  检察院提出异议 四年后二审开庭

  即便如此,案件还是进入了二审程序。原来,这份判决作出后,最先提出异议的并不是陈满,而是检察院。一审宣判四天后的11月13日, 海口市检察院将一份抗诉书递交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口中院的判决显然过轻,并以被告人陈满情节恶劣,而且肆意翻供为由,请求改判陈满死刑。而另一方面,陈满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多方奔走,为陈满鸣冤叫屈,并多方证明陈满没有确实充分的犯罪证据,强烈要求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陈满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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