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董世军工作的信陵派出所。 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周琦 图
KTV吧台主管之死
12月14日,22岁的王仁保在老家入土。
王仁保的家,位于大山的农村,距离巴东县城100多公里,开车需4个小时。一家四口,父亲在家务农,母亲带着10岁的弟弟在外打工。1年前,王仁保来到县城谋生。
他生前在“同一首歌”KTV担任吧台主管,月工资1800元左右。这家KTV外观装修十分普通。楼房下面是酒店,四楼以上是KTV。
酒店大堂阿姨记得这个年轻人:“挺热情活泼的一个孩子。”KTV主管阿张(化名)说:“我失去了一个好兄弟。”
王仁保平时住在KTV八楼一个10多平方米、没有窗户的房里。他的衣物已被家人清走,床上被褥铺得很整齐。
王仁保多名同事回忆,12月6日晚,民警王志宏、信陵派出所协警董世军等人前来KTV喝酒唱歌,有四五名“公主”(陪酒小姐)陪酒。
在包房内陪酒的“公主”喵喵回忆,王志宏等人是晚饭后到KTV唱歌喝酒(晚饭时也喝了酒)的,在包房里,10多人共喝3箱啤酒(24支装),5瓶白酒。 不过,临走时,因打碎扎壶,王志宏一方就赔偿问题与包房服务员、前台收银员发生矛盾。
喵喵说,包房服务员表示要赔偿(包含两包纸巾20元),对方很生气,王志宏甩下200元就走了(此前消费王志宏已结账)。
前台收银员回忆,当时服务员拿下来200元,对方要求看详单,没发现问题,质疑为何扎壶赔那么多(扎壶和两包纸巾共计120元),她解释这是KTV的规定。但最终,这笔钱并没有收。
“怕惹客人不高兴,有人用对讲机说‘他们消费不少,客人不高兴了,就别收了’。”当时,她已经接了钱,还没入账,就退了回去。对方走出KTV,将钱撕掉。
楼面经理阿张确认,是他通知前台收银员不要收钱。
阿张回忆,当晚,包括“公主”的小费,王志宏、董世军等恩共消费2000余元,“这个消费在KTV不算少。”
王志宏等人走时,带走了两名“公主”一起夜宵。
阿张就住在王仁保对面。他说,王仁保那天并不上班,朋友的酒吧开张邀他前去捧场,回到KTV后,王仁保听说王志宏遇到不快一事。因和王志宏相识,王仁保就打电话给王志宏解释,后换了身衣服就去找王志宏等人吃宵夜了。
13日7日凌晨,王仁保被董世军的气枪击中。
陪王志宏、董世军等人宵夜的“公主”美美回忆,夜宵时,王志宏等人继续喝酒,“有点发黄那种(酒)”。对此,王仁保的女朋友告诉澎湃新闻,“是梅子酒”。另一名参与宵夜的“公主”阿花说,当晚,“(大家)喝得有点多了。”
阿花说,王仁保是KTV主管,因为王志宏和KTV闹不快的事,很不好意思,去吃宵夜期间,王仁保一直道歉,“他(民警王志宏)也说是自己不对,后来就没说了,在喝酒。”
阿花回忆:夜宵结束后,一行人出去准备离开,当时有几辆车;董世军的车停在王志宏的车前面,两车相隔1米多;因为王志宏已经非常醉,就坐进副驾驶,让其弟开车;她和另一名“公主”、王仁保准备乘坐王志宏的车;王仁保往前走,应该是去打招呼告别,走到王志宏车的车头处突然被枪击,就看到王仁保捂着肚子,很痛苦的样子,慢慢蹲下去;董世军旁边站着两个人,王仁保和董世军等相距一两米远。
一名“公主”描述:“是把黑枪,有后座那么长”。 该“公主”表示,董世军从后备箱还是车内拿出枪,她没看清;为何那么晚要回家了却拿出枪,她也不清楚。
夜宵店老板娘告诉澎湃新闻,因为晚上宵夜的人比较多,已经不记得出事的那一桌有多少人,消费多少,谁买的单;当时并没有人在店里发生争执,出事就在店门口的路上,当时并未听到枪响,第二天她才听说有人被枪击中。
澎湃新闻在现场,未发现监控摄像头。
12月8日凌晨,王仁保因胃、十二指肠破裂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王仁保死后次日(12月9日),王仁保家属与董世军一方(包含巴东县消防大队领导董世某)签订《巴东县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董世军家属赔偿62万元;王仁保家属收到首笔20万元后,需在《刑事谅解意见书》上签字。
协议书和意见书,均强调董世军和王仁保是朋友,董世军因摆弄气枪误伤王仁保。
“他和董世军宵夜前并不认识。”王仁保的女朋友小丽说,她和王仁保处朋友5个多月。她认为案件事疑点重重。
她想弄清楚:董世军扣动枪栓,究竟是故意还是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