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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医疗费医院不开死亡证明 死者8天无法火化

2015-12-18 来源:网易 编辑:桃之妖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欠医疗费医院不开死亡证明,也因家属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一起车祸的死者遗体放在殡仪馆8天仍无法火化,保险索赔事宜也无法办理。

  医生

  不结清费用不出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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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蒋某的遗体被拉到殡仪馆,但现在8天过去了,仍然无法火化。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死亡证明是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家属却因为拖欠医疗费用而拿不到医院的死亡证明。“我们找了医生好几次,但他告诉我们要先结清费用才能出死亡证明。”家属说。

  12月17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与死者家属一起,来到此前抢救蒋某的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家属跟医生说明了实情和具体困难,但医生仍说要结清费用才能出具死亡证明。最后,家属只是拿到一张写着拖欠5万多元的医院住院催款单,还是没能拿到死亡证明。

  来回跑医院多次还是拿不到死亡证明,家属已有些不知所措。“殡仪馆要死亡证明,交警那边和肇事车保险理赔那边也说要,现在没有死亡证明,什么都做不了。”家属很无奈,“人都已经走了,想让孩子早点入土为安也那么难”。

  律师

  欠费不出证明合理不合法

  由于医生坚称要结清费用才能出具死亡证明,记者又来到该医院医务部,向工作人员转告了死者家属诉求。对方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答复说医院并没有不结清费用就不出具死亡证明这项规定,她表示会敦促相关科室尽快为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

  广西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朱继斌认为,死者家属未结清医疗费,医院就不出具死亡证明的做法,在医疗机构行业具有普遍性。一方面,医院在抢救死者的过程中,与其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死者家属拖欠了医疗费,与医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朱继斌说,鉴于此,医院不能以债权债务关系来对抗出具死亡证明的法定义务,在死者家属未结清医疗费的情况下不出具死亡证明合理不合法。此外,由于保险公司需要在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建议死者家属、医院、司机、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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