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将被记334分,罚款额2.4万元,其中非常具有危险性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记录共23条,因超速被一次性记6分罚款200元的有8条,因超速记12分罚款1000元的有3条。2014年7月15日和7月19日,该车曾因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分别被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这两次违法时间仅相隔4天。
创安康市交通违法数量之最 涉事宝马车逾期未检验
从交管部门系统中看到,该车车辆状态除违法未处理外,还涉及逾期未检验,其车检已于2015年11月30日到期。“我从没见过一辆车有这么多违法,这辆车可能创下了安康市交通违法数量之最。”一位从警十多年的交警感叹道。
据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周章斌介绍,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将暂扣司机驾驶证,驾驶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考试通过后,驾照才能恢复使用。
车主:车辆已经过户他人
昨日,联系到这辆宝马车的车主吴先生。据他介绍,自己是个私企老板,2014年5月份,他将该车过户给了其他人,当时要求对方自己办过户手续,对车辆有大量交通违法未处理一事并不知情。为何交管部门系统中显示其仍为该车车主?对此吴先生称,之前他肯定有一些违法,但之后的这些不是他的,也不知道对方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